
各位捐赠者:
为切实贯彻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要求,提高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效率,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民政厅相关通知要求,本基金会进行票据电子化改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即日起,本基金会开具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,不再开具纸质捐赠票据。
二、本基金会使用的电子票据主要为公益事业捐赠票据。
三、电子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,其法律效力与纸质票据相同。
四、电子票据的开具由基金会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操作。以个人名义或匿名形式开具电子票据时,需提供身份证证件号码;以单位名义开具电子票据时,需提供单位统一信用代码。开票金额大于一万元的须附上捐赠协议。
常州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2025年3月13日